题目内容
2002年10月10日,司机小李驾车经过某十字路口,远看一小女孩正在横穿马路,刹车躲闪不及,将小女孩点点撞倒在地。点点肋骨骨折。脾脏破裂.伤势非常严重。后查,小李的车制动不好。变警队在责任认定书中判定点点的父母负主要责任,司机小李负次要责任。在诉讼中.双方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法官是这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先将原告叫到一边:“说到主要责任,可以认为是80%,也可以认为是60%,我判的话,如果接着80%来算的话。可能会赔更少,你们就作一点让步吧。”再将被告叫到一边:“你就多赔一些吧,再加l万块,你看如何?次要责任,可以是10%,也可以是40%,我判的话,如果按40%,你不就赔得更多吗?”经法官如此调解,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协议,案子很快调解结案。法官的行为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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