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包装物处理的规定有( )。
A.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B. 如果包装物(酒类产品除外)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该押金并未逾期且收取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C. 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的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使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D.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