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2013年8月被认定为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企业发生如下业务: (1)10日,传媒公司为某电视剧提供制作服务,取得不含税服务费200万元。 (2)同日,公司购入10张办公桌,用于公司办公,支付不含税价款8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 (3)15日,公司购入一台小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不含税价款15万元。 (4)20日,代理某小成本新电影的发行服务,共向制片方收取不含税价款70万元。 (上述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购入办公桌和小汽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是()。
A. 8×17%=1.36(万元)
B. 15×17%=2.55(万元)
C. 8×17%+15×17%=3.91(万元)
D.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