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监督职责 B. 保护职责 C. 协调职责
A. 建设控制区内可以适当增加建设用地容积率,不得破坏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公共空间、河流水系、园林绿地 B. 建设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外观、色彩等可以根据自身建设需要调整,不需要协调古城风貌 C. 环境协调区内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村落、河流水系、田园风貌、生态环境和视线通廊,控制建筑高度,体现当地建筑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