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下列事由中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可中止履的有
A. 乙公司被工商部门定为合同信用极差单位
B. 乙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
C. 乙公司年度报表中表明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
D. 原与甲公司合作良好的乙公司董事长已辞职,甲公司对新董事长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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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可以认定为交易习惯,应当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A. 对
B. 错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听说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A. 对
B. 错
按照合同或交易习惯无法确定的合同履行期限的,只有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A. 对
B. 错
第三人负担合同中,由第三人对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A. 对
B.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