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山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强令工人从事爆破作业,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的事故。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赵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负责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