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成立于2001年初,原为X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时的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2005年初办理增资业务后的注册资本增加为6800万元。丙公司2005年度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资产总额为39323万元,负债总额为1120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项目的列示数为2000万元,其他应收款项目的列示数额为40万元,预收账款项目列示的数额为200万元,应付账款项目的列示数为1000万元,预付账款项目的列示数额为400万元。未经审计的利润表表明的利润总额为9547万元。丙公司规定对其年末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账龄在1年以下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1-2年的,按其余额的15%计提;2-3年的,按20%计提;3年以上的,按30%的比例计提。对于其他应收款,按其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了丙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合并报表的审计委托,并指派注册会计师李欣作为该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审计小组于2006年3月初开始实施对丙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的外勤审计工作。
根据以往经验,注册会计师确定的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300万元。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以下需要加以考虑的情况。
情况一:
200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显示,应收账款项目余额为2000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70万元。账龄构成及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情况二:
丙公司往来款项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丙公司会计报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为贷方余额200万元,明细组成如下:
预收账款——a公司 210万元
预收账款——b公司 -30万元
预收账款——c公司 20万元
合计 200万元
其中,预收b公司的借方余额30万元系2005年7月收到b公司的100万元预付款后发货130万元产品而产生的。
(2)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应付账款项目的余额为贷方余额1000万元。应付账款明细资料显示,其中有10万元为丙公司2001年2月份应付d公司的材料采购款。经查,丙公司于2001年1月以赊购方式取得材料并验收入库后因d公司突然人去楼空,迄今无法支付。经询问相关经手人得知,d公司已被相关部门注销。
(3)预付账款项目为借方余额400万元,明细组成如下:
预付账款——e公司 415万元
预付账款——f公司 50万元
预付账款——g公司 -20万元
合计 445万元
其中,对f公司的50万元系2003年2月为采购f公司产品所支付,事后获悉f公司因转产已不再生产所购产品。
情况三:
丙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起将生产用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12年变更为15年,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影响200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减少2000万元。对于上述变更,丙公司无法做出合理解释,但指出该项变更已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并已在相关的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情况四:
丙公司于2005年12月份销售给其全资子公司K公司一台电子设备,作为K公司的固定资产。该设备销售价格为585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为400万元已结转。
情况五:
2004年末,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丙公司董事会决定接受Y公司的投资,吸纳Y公司为其控股股东。Y公司向丙公司投资共计24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价值2000万元的原材料和已办理实物交接手续但无须办理过户手续的生产设备若干,其中,生产设备的原值为 6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投入时Y公司已按年限平均法计提了200万元的累计折旧,双方商定的价值为400万元。相关的增资审验手续已于2005年 1月18日办理完毕。
李欣对丙公司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及对固定资产实施观察程序后,发现存货和固定资产均存在严重的账实不符情况。经询问丙公司管理当局得知,Y公司于2005年1月底经丙公司管理当局及X公司同意,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所投入的1000万元原材料和全部固定资产运回本公司使用。对此项材料及固定资产减少的情况,丙公司既未在材料明细账上作任何记录,也未对固定资产作注销处理。同时,丙公司既不能证实此事项属于委托加工,也不能证实属于固定资产出租,但2005年末,丙公司仍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了100万元折旧。注册会计师曾就此事项多次与Y公司联系,均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答复。
情况六:
审查丙公司会计报表的投资业务时,李欣注意到丙公司于2005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方式向C公司投资500万元,占C公司当时所有者权益1600万元的30%,计480万元,丙公司规定对此笔业务的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期限摊销。通过实施函证程序,李欣确认 2005年C公司实现了480万元的净利润,但在检查丙公司对此笔业务的会计处理时,发现丙公司财务人员实际上采用的是成本法。
情况七:
丙公司于2004年度根据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对其担保责任计提了3000万元的预计负债。2005年5月,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丙公司应承担的赔偿总额为1000万元。丙公司据此确认了2005年度的营业外收入2000万元。
要求一:
分别针对上述情况一、二、三、四,审查丙公司对所述情况的做法是否符合企业会准则或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如认为符合的,请直接说明结论;如认为不符合的,请简要说明理由,并列示相应的审计调整分录(调整分录无需考虑相关的税费和损益结转,也不考虑调整对所得税的影响),指出调整分录对丙公司会计报表要素的影响额。
要求二:
(1)分析情况五中所述事项的性质,并据此提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处理建议;
(2)分析注册会计师对情况五提出的审计建议对丙公司会计报表中的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的影响;
(3)简述注册会计师在一般情况下为查找未作账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减少业务的审计程序。
要求三:
(1)针对情况六中所述丙公司错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事项,丙公司应具体进行哪些方面的调整。
(2)对需要列示审计调整分录的问题,请列示相应的审计调整分录,并确定调整建议对丙公司当年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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