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外国投资者甲拟购买境内乙公司的部分股权,与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丙公司。外国投资者甲在与乙公司协商后,双方拟订的有关并购方案中有关要点如下:(1)并购前的乙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拟将60%的股权转让给甲外国投资者,转让价款为450万美元;外国投资者甲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丙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25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全部付清。(2)并购后设立的丙公司,投资总额拟为33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50万美元。外国投资者甲与乙公司分别按照60%和40%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形式向丙公司增资。(3)并购后,丙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在外国投资者甲投资回收完毕之前,丙公司的收益按外国投资者甲80%、乙公司20%的比例进行分配。外国投资者甲投资回收完毕后,外国投资者甲与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4)丙公司的组织肜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拟设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成员为5人,任期3年;其中,外国投资者甲委派3名董事,乙公司委派2名董事并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外国投资者甲向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2)并购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3)并购后的丙公司的收益分配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4)丙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董事的人数、任期、董事长的任职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