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A. 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B. 发现兽药使用后有致病、致死等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兽医部门报告的
C. 发现兽药使用后有无效、加重病情等严重不良反应,不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D. 发现兽药使用过程中有呕吐、腹泻、腹胀等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局报告的
E. 发现兽药使用中有过敏、致畸等严重不良反应,不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