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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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于2005年5月与某公司签订了框架剪力墙办公楼工程的施工合同。该工程建筑面积28350m2,地上22层,地下2层。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2005年6月24日,工程正式开工,地下连续墙工程由分包商进行施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 在开挖过程中,遇到砂土层,监理工程师6月30日下停工令,其后进行地质复查;7月4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复工令,要求7月5日复工。
(2) 因分包商施工的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拖延工期5日,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
(3) 7月25日~7月28日,由于当地出现罕见暴雨迫使工程暂停,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作日。
(注:以上事件均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问题:
由于工程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说明原因。
某公司打算投资扩大生产,其可供选择的筹资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是利用利率为6%的银行贷款;二是利用企业利润。该公司的经理认为应该选择后者,理由是不用付利息因而比较便宜,你认为他的话有道理吗?
Question 1
分别对下列情形中Albert Tang的地位予以建议:
(a)Albert对他18岁的侄女Sonia许诺,如果她在21岁前戒烟和戒酒,他将给她买辆Mercedes Benz车。Sonia已经21岁了,而且信守诺言,但Alert却拒绝给她买车。Sonia生气了,威胁说要起诉他。
(b)Albert终止了他对Robert违约的诉讼行为,因为Robert许诺付给他50000港元。然而,经他人提醒,Robert相信Albert无论如何不会胜诉。于是,他拒绝付钱给Alb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