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内资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B.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C.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或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D.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2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