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市物价局等关于调整本市原料奶收购基本价格的通知
A价督(2012)003号
本市所有生产、收购、加工原料奶的企业或单位:
按照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组《关于本市原料奶生产成本情况的报告(A价成调[2013]16 号)》核算的原料奶生产成本,在综合研究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之上,调整本市原料奶收购基本价略。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市原料奶(含脂率3.2%,含蛋白率2.95%)收购基本价格由每公斤3.42元调整为 3.59元。
(五)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范围为本市所有生产、收购、加工原料奶的 企业或单位。
特此通告
A市物价局(公章) A市农业委员会(公章)
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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