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 关于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主要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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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资料:男性,20岁,待业,因主述情绪低落,压抑、厌学,而来咨询。 案例介绍:求助者性格较内向,由于父母教育严格,因此从小学习很努力,成绩也较好。中考时因感冒发烧发挥失常,只考上一所普通中学,而该学校学习环境不好,学生间打架斗殴不断。高一时因不愿意帮别人写作业,不愿意欺负弱小同学等被其他同学辱骂、殴打,感到自己无能,自我评价较低,后逐渐变得拘谨、胆小,学习成绩也明显下降。从此打不起精神,闷闷不乐,自卑感强,认为别人都讨厌自己不愿与自己一起玩,而他人认为其不合群。求助者曾多次想向父母提出换学校又怕父母添麻烦而没说。父母并没在意其异常,只是要求他努力学习,求助者只好坚持上完高中。虽然埋头苦学但成绩始终不理想。两年前未能考上大学,复读一年后仍然没有考上。之后变得很少与人交流,独来独往,家长邻居都认为其不活泼,不像男子汗。求助者不想继续学习,也不想找工作,半年前曾有过一两次工作机会,因自身原因没有坚持下来。每天无所事事,打不起精神,没有自己想干的事情,对什么都没有兴趣,觉得活着没有一点意义,感到极度痛苦。曾多次到医院就诊,发现没有明显器质性病变,医生考虑其可能有:“神经衰弱”、“神经官能症”,建议看心理门诊,但自己不知道有无心理问题。按许又新教授神经症的评价标准,该求助者的病程评分是()。
A. 1分
B. 2分
C. 3分
D. 4分
科技创新是经济新常态下培育增长新动力的重要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强调,“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关键是依靠科技创新转化发展动力。”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关系着我国能否顺利成为创新型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全球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高度,科学研判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势,果断作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特别是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扩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范围、完善院士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发展众创空间等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日前,党中央、国务院又作出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的全面、系统、顶层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吹响了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号角,科技创新真的迎来了崭新的黄金时代。自主创新能力不仅在于产生科研成果,更重要的是()、产业化应用、市场开拓。
A. 成果转化
B. 重点跨越
C. 成果推广
D. 推动学科交叉
201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1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1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示反对。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庚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轧制时,若工具的变形量为0.03mm,轧后轧件的弹性恢复为0.02mm,在这样的情况下,要轧制2.5mm厚的钢板应留辊缝()
A. ≥2.5mm
B. <5mm
C. ﹦2.05mm
D. ﹦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