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以折扣方式销售应税药品一批,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注明销售额20万元,“备注”栏注明折扣额4万元。 (2)从国外进口一台设备,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200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0%,该设备专门用于免税药品的生产。 (3)将新研制的一批应税药品赠送给某医院,该批药品的成本为500万元,该药品系经批准生产的新药,没有同类药品的销售价格,药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该增值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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