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情:曲某与王某合伙开办木器厂,经营 3年,曲某分得钱物共计人民币7万元。曲某认为分配不公,曾发生过纠纷,对王某不满。2003年7月22日上午8时许,曲某趁王某家中无人之机携带羊角锤、螺丝刀等工具,翻墙破窗进入王某家中,用了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将保险柜撬开,发现保险柜里有人民币、文物、信用卡、白粉、增值税发票等物品。曲某只拿走人民币4000元,作案后,曲某把窃得的财物藏在家中,将作案的工具扔给收废品的人。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传讯,曲某交代了盗窃事实。赃款、赃物全部退回。
问题:
如果,王某系曲某的母亲,则曲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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