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从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企业对该笔贷款提供一般保证,后人民法院受理了A企业的破产案件,但甲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尚未到期,此时银行向A企业申报了债权,在破产分配程序中,经管理人计算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为35%(假设不考虑破产财产清偿率的变动),在破产分配后,甲企业欠银行的贷款到期,甲企业也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此时在破产分配程序中向银行清偿了80万元。关于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A企业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因此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B. 银行向A企业申报债权的金额可以为100万元,取得的35万元清偿应先予以提存
C. 银行获得甲企业清偿后,应获得提存额中20万元的支付,余款分配给A企业的其他破产债权人
D. 银行获得甲企业清偿后,应获得提存额中7万元的支付,余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