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转让如何缴纳个税? 问题内容:我姑父名下以前有一房产,面积256平方,房产证日期是2003年,我姑父于去年突发疾病去世后,我姑姑根据法定程序办理了继承该房产的手续,并已将房产证过户到其名下。近期姑姑因经济原因准备出售该房产,请问个人所得税应该按何种税率进行缴纳?问题补充:本人在网上详细查询过,觉得应根据《财税[2009]78号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进行缴纳,但在网上各种专家对是按照差额的20%还是按照核定征收无统一的说法。网上较多的一种说法是:受赠情况属于《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三种情况的,在继承后再次交易可按照差额的20%或者按照1%核定征收,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请问此说法是否准确?并求其依据。
女,54岁。因阵发性紧张、上腹部不适、失眠3个月来诊,怀疑自己患"重病"。患者丈夫半年前诊断为晚期肝癌。体格检查和各项辅助检查无异常。最可能的诊断是()
A. 急性应激障碍
B. 惊恐障碍
C. 精神分裂症
D. 心境障碍
E. 广泛性焦虑障碍
有助于诊断结节性硬化的CT表现为()
A. 脑室扩大伴钙化
B. 脑表浅部钙化
C. 豆状核钙化
D. 脑底钙化
E. 室管膜下结节样钙化
下述“骨软骨瘤”诊断要点中,哪项不对()
A. 好发于长骨干骺端
B. 肿瘤呈菜花状,有钙化和透亮区
C. 软骨帽厚度与年龄成反比
D. 无恶变倾向
E. 软骨帽表面有包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