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为在中国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户籍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2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 (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 (2)将境内一辆豪华房车出租给某婚庆公司婚礼拍摄使用,租赁期限2个月,当月取得月租金4100元。 (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 (4)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5)当年约翰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l2月2日离境,12月10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l8000元。 (6)在境内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 (7)在某奢侈品店消费累计金额很高,取得该店给予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价值500元:同时参加该店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活动,抽中奖品价值1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约翰当月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约翰取得的租赁所得当月应缴纳的各项税金(不考虑印花税)。 (3)约翰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约翰取得的分红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约翰取得礼品和抽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