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末,石家庄市常住人口939.50万人,比上年增长1.3%,其中市区231.3万人,比年初增长3.2%,全市人口出生率13.96‰,比上年下降1.29‰;死亡率5.75‰,比上年提高0.22‰;全市总人口自然增长率8.22‰,比上一年下降1.51‰。石家庄市是少数民族散居的城市,共有43个少数民族,6484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8%,少数民族中以回族为最多,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76.8%,主要分布在市内五区和无极县、藁城市、新乐市、辛集市、正定县。全市有3个民族乡,18个民族村。
石家庄市2006年末常住人口约是多少万人?()
A. 911.4
B. 925.2
C. 927.4
D. 9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