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1997年初,某国有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表中填报的产品销售收入7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总额为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也是15万元。税务机关通知该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审计,否则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查账稽核。该企业便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审计。会计事务所经查账核实以下几项支出: (1)企业职工总数70人,全年工资总额65万元,已列支,该省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月人均550元; (2)企业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共11?4万元,已列支; (3)企业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向贫困地区希望小学捐赠款20万元,已列支; (4)企业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8万元,已列支。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