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经营一家熟食店,为谋取暴利,经常向无证商贩购买低价猪肉,加工成熟食后进行销售。2002年7月经群众举报,市卫生局对该熟食店进行检疫调查。结果发现张某经营的熟食制品中有三个品种、七批次细菌严重超标,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构成较大危害。因此,市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之规定,对张某处以5000元罚款,销毁所有不合格熟食制品,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吊销张某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张某对此处罚决定表示服从,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02年8月,张某所在区的工商管理局以熟食店违法经营为由,又对张某进行了查处。决定罚款6000元并吊销熟食店的营业执照。张某认为自己因为出售不合格食品一事已被卫生局罚了款,工商局不应该再进行处罚。而区工商局认为卫生局是依据其对食品卫生监督的职权对张进行查处,而工商局是根据其对市场管理的职权依法行政,且程序合法,两者并不矛盾。结合本案解释什么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根据河北省《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规定,对机关工作人员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应怎样进行处理?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有()
A. “统筹兼顾,适当安排”
B. “团结——批评——团结”
C.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D.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