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建设施工合同,在合同工程即将竣工的时刻,被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以承包人未经业主的同意,擅自将主体工程的施工工作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人施工为理由,宣布为无效合同。但该工程施工不属于施工质量低劣到已经无法补救,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危险,也不属于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划、计划、规定等情形。 按照合同法,在接到法院的宣判后,该工程的施工应当立即停止,并应当在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依法结算账目,履行签发最终支付证书的手续。请问,按照合同法,法院宣布为无效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可不可以不经过法院就直接由业主宣布为无效合同呢?这项工程是应该予以拆除恢复原状,还是应当判归业主所有并折价补偿处理呢?如果是判作予以拆除恢复原状,那么所造成的经济与工期损失由谁承担、怎样承担?如果判归业主所有并折价补偿,应如何折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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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男,9岁,因高热3天,昏迷、抽搐8小时于2003年8月20日3pm由门诊抬送住院。 患儿于3天前突起高热,烦躁不安,体温39℃,在当地医院服中药和退热药治疗,体温持续不退,无咳嗽和腹泻。第2天头痛剧烈,持续性,伴喷射性呕吐,嗜睡。入院当日仍高热,神志不清,呼之不应,四肢短暂抽搐,每次1~3分钟,大、小便失禁而转入我院。病后精神差,进食极少,大、小便量正常。 体格检查:T40.2℃,P96次/分,R24次/分,BP110/96mmHg。急性热病容,浅昏迷,巩膜皮肤无黄染,无皮疹,浅表淋巴结不肿大,颈较硬;双肺呼吸音清晰,无啰音,心率96次/分,律齐,无杂音;腹平软,无压痛,肝、脾未扪及;双侧膝反射亢进,克、布氏征(+),巴氏征(+)。 血常规:WBC15×109/L,N0.82,L0.18。大便常规:未见异常。脑脊液检查:压力162mmHg,清亮,潘迪实验(+),细胞总数0.38×109/L,有核细胞0.37×109/L,糖和氯化物正常。
患者男性,30岁,BP130/96mmHg,间断水肿2个月,尿检:尿蛋白(+),RBC5~6/HP,血BUN6.8mmol/L,选何种治疗()患者男性,36岁,间断水肿1个月伴少尿1周,BP160/86mmHg,尿检:尿蛋白(+++),RBC15~20/HP,血BUN12.8mmol/L,Cr365μmol/L,B超示左肾12cm×5cm×6cm,右肾11.8cm×5cm×6.7cm,应选何种治疗()患者女性,56岁,间断水肿1个月伴恶心.呕吐1周,BP160/86mmHg,尿检:尿蛋白(++),RBC4~7/HP,血BUN18.8mmol/L,Cr875μmol/L,B超示左肾9cm×4cm×4cm,右肾10.8cm×4cm×3.7cm,应选何种治疗()患者男性,23岁,间断水肿2个月伴咳嗽.咳痰3天,BP130/76mmHg,尿检:尿蛋白(+),RBC5~6/HP,血常规WBC12×10/L,BUN6.8mmol/L,Cr123μmol/L。既往患肾病综合征经治疗尿蛋白已转阴,应首选何种治疗()患者男性,36岁,咳嗽、咯血伴少尿1周,BP160/86mmHg,尿检:尿蛋白(+++),RBC15~20/HP,血GBM(+),BUN12.8mmol/L,Cr565μmol/L,B超示左肾12cm×5cm×6cm,右肾11.8cm×5cm×6.7cm,何种治疗最重要()
A. 转换酶抑制剂+抗凝治疗
B. 血浆置换
C. 甲泼尼龙冲击
D. 血液透析
E. 抗生素
4岁男孩,发现心脏杂音、全身青紫3年半,活动后突然晕厥、抽搐,听诊胸骨左缘第3肋间Ⅱ级收缩期杂音,肺动脉瓣区第2音减弱。晕厥的原因考虑为()。
A. 癫痫发作
B. 缺氧发作
C. 脑栓塞
D. 脑脓肿
E. 化脓性脑膜炎
2010年1月1日,刘某与甲日报社达成口头协议,聘用刘某为临时校对员(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为每天9点至12点,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可以提前离开,工资1500元/月。因刘某表现优秀,经甲日报社人事部门多次与刘某协商后,双方达成协议,将刘某转为全日制正式校对工,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月工资为5500元。因刘某并非新人职员工,人事部门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8月15日,刘某未经编辑、值班主任及值班总编的同意,应记者个人要求,在值班总编已盖章签发的上栏稿件中加入新内容;次日,甲日报社以刘某严重违反本单位有关出版管理的规定为由,经通知后辞退了刘某。2012年9月1日,刘某向所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仲裁庭在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时,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 仲裁庭认为本案案情简单,书面审理后直接作出裁决
B. 仲裁裁决直接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C. 对仲裁裁决有异议的仲裁员赵某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
D. 仲裁庭成员中有两人接受了刘某的请客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