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版理赔实务中规定后续治疗费审核内容()
A. 在残疾评定、支付残疾赔偿金后,可支付后续治疗费。
B. 对神经系统损伤(植物人、脑损伤等)造成的功能障碍,根据医疗终结时间,在残疾评定、支付残疾赔偿金后,可适当支付后续治疗费。
C.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D. 对生理性缺失(如牙齿脱落、颅骨缺损等)、或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如:内固定材料取出术),应参考以往当地医院类似治疗的费用,并依据省内《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的收费标准进行核算,确定相应的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