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营业机构改变机构隶属关系除移交相关报表、实物以外,还需做好如下工作()
A. 将所有控号凭证事前全部缴回原分行;会计业务印章等移交清单上交原分行;会计档案可协商后确定一方保管。
B. 在新分行维护基层营业机构交换号等参数,修改资金清算账号,并相应在原分行注销。
C. 修改核心账务系统中基层营业机构的业务、账务数据的归属分行号,并通过账务处理将其在原分行账务中心的“50306分行内部资金清算户”分户余额调整到新分行账务中心相应的“50306分行内部资金清算户”分户;同时,通过账务处理调整总行业务处理中心的“23301国内联行存放”科目下的原分行户和新分行户,以及原分行和新分行“11301存放国内联行”科目分户。
D. 拆分后基层营业机构归属的联行号由原分行改为新分行,并更换相应汇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业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