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大型商业中心工程,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选择确定分包人,其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价款:投标报价高于其评标价时,以评标价为签约合同价;投标报价低于其评标价时,以投标报价为签约合同价。 (2)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除设计变更和暂估价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外,合同价格一次性包干。 (3)分包范围:施工图标示的装饰装修施工。其中,首层大厅及名品购物区装饰施工,由分包人作为招标人与总承包人联合招标,另行选择专业单位施工。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总承包人收到总包工程发包人对应款项后7日内支付给分包人。总包工程发包人不能按期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当视为总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的条件尚未成就,分包人不得因此追究总承包人的逾期付款责任。 (5)竣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双方就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达成一致后,总承包人将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纳入总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按总包合同约定提交给总包工程发包人,但是,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以总承包人与总包工程发包人竣工结算价款中装饰装修部分的价款的97%为准。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原则同进度款。 问题:逐一指出上述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问答题

    某大型水利工程货物招标项目,其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开包装,并在封套上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否则不予接收;” (2)“投标保证金仅接受无条件保函或电汇。投标保函随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采用电汇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有A、B、C、D、E、F、G、H、I、和J共10个投标人投标。投标文件接收情况如下: 投标人B的正本与副本封装在了一个文件箱内,招标人认为其不影响评标予以接收;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1分钟送到,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G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但其投标保证金——电汇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接收了其投标文件及其保证金。最终,招标人接受了除投标人C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由纪检人员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招标人宣读了评标办法,该办法对招标文件中的一些主要评标因素、标准进行了修改。投标人A认为招标人变动评标因素和标准对其不公平,当场提出异议,要求撤销其投标。招标人征得纪检人员同意,对A提交的投标文件不退还、不拆封、不唱标。 唱标时发现,投标人D以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担保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E提交的银行保函中声明:履行保函载明的担保义务时,应提供索赔报告并取得该项目监理人书面同意;投标人F以其分公司独立账户电汇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于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投标人H的投标函没有盖投标人单位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宣布H的投标为无效标;投标人I的投标函上有两个投标报价,注明以第一个报价为准,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I报了两个报价,宣布其投标无效;投标人J在投标函上填写的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招标人查对了其投标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发现投标函上报价的小写数值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一致,于是按照其投标函上小写数值进行了唱标。 该项目有5个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但技术部分评审结算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下了2个,招标人认为无法保证竞争性,通知评标委员会不再继续评标,并决定否决所有投标。 问题: 1.投标人D、E、F递交的投标担保是否合格?如不合格请说明理由。 2.逐一指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利用国内资金采购的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评标价量化因素及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基础,每延期交货一周,其评标价将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0.2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 (2)一般技术条款(参数)每存在一项负偏离,其评标价将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1%,负偏离项数最多不得超过8项。 (3)开标当日按规定可以使用的汇率为1美元=93.5日元,1美元=6.8元人民币。 (4)设备进口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国内运输保险费为完税后货价的0.2%。 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发现: (1)投标人A投标报价为12762750日元,无折扣声明及算术性错误,价格条件为CIF天津。投标报价中未包含备品备件价格,其他有效标中该项内容的报价分别为3500美元和5100美元。投标报价中包含了招标文件未要求的附加功能软件,该软件的报价为467500日元。 (2)投标人A的交货时间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25天,投标设备一般技术条款及参数存在5项负偏离,国内运输费为22100元人民币。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A的评标价计算过程如下(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a.CIF投标价格(折合美元)=CIF投标价格(原币值)/汇率=12762750日元/93.5美元/日元=136500美元。 b.进口关税=CIF投标价格×进口关税税率=136500美元×4%=5460美元。 c.进口增值税=CIF投标价格×进口增值税税率=136500美元×17%=23205美元。 d.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费(原币值)/汇率=22100元人民币/6.8美元/人民币=3520美元。 e.国内运输保险费=(CIF投标价格+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率/(1-国内运输保险费率)=(136500+5460+23205+3520)美元×0.2%/(1-0.2%)=338.05美元。 f.供货范围偏离调整1=其他有效标中该项的平均价=(3500+5100)美元/2=4300美元。 g.供货范围偏离调整2=-为要求功能=-467500美元/93.5=-5000美元。 h.技术偏离调整=CIF投标价格×加价幅度×负偏离项数=136500美元×1%×5=6825美元。 i.商务偏离调整(延期交货)=CIF投标价格×加价幅度×偏离期=136500美元×0.25%×3=1023.75美元。 j.评标价=CIF投标价格+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供货范围偏离调整+技术偏离调整+商务偏离调整(延期交货)=(136500+5460+23205+3520+338.05+4300-5000+6825+1023.75)美元=176171.80美元。 问题: 1.指出上述计算投标人A的评标价过程(从a到j)中不正确的步骤,并说明理由。 2.从a到j逐步给出投标人A评标价的正确算法及结果,并确定投标人A的评标价。 考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价格的计算 国外货物评标价格:CIF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其他杂费+供货范围调整额+商务偏差调整额+技术偏差调整额 其中主要计算公式为: a.CIF价=FOB价+国际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 b.国际运输保险费=CIF价×国际运输保险费率×货物投保加成系数 注:货物投保加成系数一般为110%。 c.进口环节税=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注:只有部分生活性机电产品征收消费税(如小汽车)。 d.进口关税=CIF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注:机电产品进口关税一般从0~20%不等。 e.进口增值税=(CIF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f.消费税=(CIF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g.国内运输保险费=(CIF价格+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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