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国学者甲早年的许多讲话稿,由其学生李某整理后按时间顺序编成《夜话》一书,于1948年出版,此后多次再版,作者署名均为甲。李某1960年去世,而甲也于1988年去世。甲的儿子乙为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2012年,乙在北京一书店发现,A出版社当年出版的《甲思想录》一书编者署名为张某。该书全部内容由甲的100篇文章组成,其中63篇取自《夜话》,其余作品取自甲的其他作品。乙之前对此毫不知情,所以认为张某和A出版社侵犯了其权益,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诉称:张某与A出版社在编纂出版《甲思想录》一书时,事先未取得其许可,也没有支付报酬,且该书的编选严重破坏了《夜话》的完整性。因此,张某与A出版社共同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权利。 张某辩称:他对甲的作品进行过长期研究,为了将甲的主要成果及其研究过程清晰地展现出来,让公众更深刻地认识甲对中国学术界的贡献,才从包括《夜话》在内的甲的众多作品中精心选择了这100篇文章,按照甲进行理论研究的各个方面组合编排成《甲思想录》。他为此付出了大量创造性劳动,当然享有该书的著作权。《夜话》的整理者李某去世已久,故这部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已过。乙虽然是甲的儿子,但没有证据可证明乙参与了甲的创作并分享其著作权。所以,《甲思想录》的编纂出版并未侵犯乙的著作权权利。 A出版社辩称:《甲思想录》一书的出版工作是严格按照著作权法和出版行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的。出版社与张某就出版该书所订立的出版合同明确约定,张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张某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因此,出版社对《甲思想录》一书引起的著作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认定《甲思想录》一书的出版侵犯了乙作为甲的合法继承人应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张某和A出版社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涉案图书的出版侵犯了乙享有的什么权利?请作选择回答。()

    A. 修改权
    B. 汇编权
    C. 复制权
    D. 发行权
    E. 保护作品完整权

    问答题

    在著作权许可使用中,双方当事人对相关事项的约定一般通过许可使用合同来确定。在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应该明确说明将著作权的人身权中什么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且涉及的权利不能多于一项。 图书出版合同是典型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图书出版者接受作品予以出版,应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这种合同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前言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著名。 合同的正文内容广泛,一般包括: 关于许可使用的权利范围约定。通常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有时还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 关于使用方式的约定。要明确说明出版者获得的是专有使用权还是普通使用权。 关于许可使用的地域和时间范围的约定。前者是指使用人有权使用作品的时间期限,后者一般可分成中国、东亚地区、亚洲地区、全世界等。 关于付酬的约定。应明确约定报酬的形式和标准,以及付酬方式和时间。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列出了两种付酬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和版税,同时列出了付酬标准的浮动范围。当事人签订出版合同时,必须按照该文件的规定,约定采用哪种方式并确定付酬标准,不能在这一范围之外自行决定。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合同一经订立,便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后果。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由图书出版者约定。 其他还有关于交稿时间、出版时间、终止合同条件、中裁、合同生效日期等条款,在此不一一详列。 合同的尾部包括双方的签字盖章和合同签署时间。 已经生效的图书出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按照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图书出版项目正常运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多选题

    A为某省甲重点高中语文教师,多年来一直在该校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按照甲高中规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在课前备课,编写教案,并在每学期末上交教案给学校检查。 1999-2009年,A按学校规定先后上交高中三个年级全部语文教学教案共20册。 2012年4月,乙出版社和丙文化公司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约定:丙文化公司把丛书"高中语文同步解析"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授予乙出版社,为期5年。丙文化公司保证对交付出版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及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或足以导致其他法律纠纷的情况;如发生此类情况,责任完全由丙文化公司承担。 2012年8月,乙出版社出版了"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共包括6种图书。2012年9月,A为教学参考购买该丛书,发现有两种书完全使用了其教案的内容,但事先她对此事一无所知。于是,A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乙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 A认为:她是其教案的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各种权利;乙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中有两种书使用A的教案,却未经其许可,也未给A署名,更未支付报酬,侵犯了A的多项权利;另外,涉案图书差错很多,不少差错甚至会误导读者,当属不合格产品。 乙出版社向法院提交了丙文化公司和甲高中出具的证明。丙文化公司的证明称:"涉案两部书稿系据我单位与甲高中所签著作权转让合同而来,非从A处取得。当初曾将此情况告诉乙出版社。"甲高中的证明称:"A写作和上交教案时为本校教师,根据学校的规定写作教案并上交,是职务行为,所以这些教案的著作权属于学校。学校确实与丙文化公司签合同将教案的著作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与乙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事先已经征得本校同意。" 据此,乙出版社辩称:涉案教案均为职务作品,著作权理应归属甲高中;丙文化公司将之编入丛书中时,是得到著作权人甲高中授权的。"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是由丙文化公司署名并承担责任的作品,乙出版社出版该书有丙文化公司的合法授权,所以没有侵权。不过,对于A指出的两种图书中的差错,乙出版社承认是编辑、校对工作不够精细造成的,并向法院表示今后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关于涉案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下列说法中哪种或哪几种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A. 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属于甲高中
    B. 涉案作品的著作权由甲高中和A共同享有
    C. 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属于A
    D. 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甲高中,但A应该享有署名权
    E. 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不属于甲高中,但其在作品完成两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

    问答题

    作者A在《投稿指南》一书上发现《食品大观》杂志的地址,于2003年12月10日向该杂志投了一篇文章《馒头与面包--谈中西方饮食文化》,原文约1550字。他还随文章附上一封信,表示仅仅把该文章的非专有报刊形式出版权授予给该杂志。到2004年1月15日未见回音,他就写信给该杂志询问,重申授权事宜,但一直未收到任何反馈。不料,到了 2004年3月5日,《食品大观》给A寄来稿酬50元和样刊(2004年2月号)。 A颇感不平,打电话到《食品大观》杂志社,认为该社没有在规定期限回音,现又发表此文,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该社的回答是:该社在2003年的每期上都刊登了"投稿须知",说明该杂志的用稿期限是2个月;稿酬标准为50元/千字;文章发表后,杂志社享有1年的专有出版权,未经同意,其他任何报刊社、出版社不得转载。该杂志社并没有侵权。而且A还注意到编辑对该文作了文字上的改动和删减,少了70字。他认为应得稿酬应该是100元。 不久,A和《食品大观》杂志社几乎同时发现,B出版社未经许可,于2004年4月出版了由汇编者C编选的《中外饮食文化概览》,收入《馒头与面包》一文,说明"作者A著,《食品大观》2004年2月号发表"。二者都认为,B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专有出版权,要求B出版社承担相应责任。B出版社辩解其在出版合同中要求汇编者C保证取得所有作者的著作权,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多选题

    某双月刊H的编辑部未公开说明过稿件审阅处理的期限。作者S于2002年3月5日投寄《中国神话破解三则》给H编辑部。编辑部审阅后决定采用,未通知S便在6月10日出版的一期上刊出,并在文后加上了“未经本刊同意不得转载、摘编”的声明。H编辑部于6月17日把样刊和稿酬寄给S,5天后S寄回了稿酬收据。6月25日,H的一名编辑忽然发现另一家月刊K在刚刚出版的一期上也刊登了S的此文,正文也是用15级宋体字单栏横排,仅标题排式不同。7月10日,又有一家半月刊L摘登该文,只署作者姓名而没有注明摘自H。 H编辑部认为:S一稿两投,侵犯了H的权益,应将稿酬退回,并自费刊登向H道歉的声明;K编辑部侵犯了H的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应承担侵权责任;L编辑部无视H的事先声明而摘编该文,也要承担侵犯文章专有出版权的责任。 S认为:自已是4月10日才把该篇文章投寄K的,这有K的收稿登记作证,不属于一稿两投;而L摘编一事,直到8月初听H的编辑说了才知晓;自己不仅毫无过错,而且受到了侵权,因为K和L使用其作品而没有支付报酬,该两刊应该补付稿酬并道歉。 K编辑部认为:S的一稿两投行为侵犯了K的权益,不向其支付稿酬是对的,而且S还应当因此而赔礼道歉;H并不享有专有出版权,其正文的排式是各种书刊普遍使用的,也不属于其专用的版式,自己并未侵犯H的权益。 L编辑部认为:摘编是合法的,因为H的声明实际上是无效的;摘编属于合理使用,不必向原作者支付报酬。在这一案例中,H()。

    A. 依法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到了侵犯
    B. 无权指责S“一稿两投”
    C. 不事先说明审稿期限违反国家规定
    D. 无权发表不许他人转载、摘编的声明
    E. 不能要求S退回稿酬

    火星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