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李某归还张某借款一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将李某家中的一副字画列为执行标的,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王某主张对该字画的权利,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审查后作出相应裁定,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 法院裁定中止的,张某有权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许可执行之诉,若李某反对的列其为共同被告,若李某不反对的,列其为无独三;诉讼请求成立的,判决准许执行,诉讼请求不成立的,判决驳回
B. 法院裁定驳回的,王某有权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若李某反对的列其为共同被告,若李某不反对,列其为无独三;诉讼请求成立的,判决不准许执行,诉讼请求不成立的,判决驳回
C. 许可执行之诉和案外人异议之诉统称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D. 在许可执行之诉和案外人异议之诉中,均由案外人王某对其对该字画享有足以阻碍执行的权利承担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