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以一批账面价值为165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的原材料和一台原价为235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0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128万元的固定资产与乙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进项交换。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4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乙公司另支付甲公司银行存款83.76万元。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乙公司取得的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分别为()万元。
A. 200,128
B. 234,128
C. 165,135
D. 220.73,1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