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投资开办了甲、乙两个企业,均为个人独资性质,均建账建制,账册齐全,实行查账征收所得税。 2017年度甲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元;乙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商品销售收入18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万元。 (2)全年实际发生营业成本140万元。 (3)缴纳增值税41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1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56万元,其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0万元、缴纳个体工商协会会员费0.5万元。 (5)当年向某单位借入资金10万元,全年支付利息费用1万元,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4.8%。 (6)全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雇员实发工资24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0.6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72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0.84万元。投资者个人每月领取工资5500元,全年共开支工资6.6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7)年中一辆小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被损坏,扣除已提折旧费,损失为4.5万元.年底取得保险公司赔偿款2.5万元。 (8)以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年底分得投资收益3万元。 (9)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对贫困山区捐赠现金5万元。 张某自行计算其2017年度乙企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80+20-140-4.1-56-1-4.5+3-5=-7.6(万元) 合并甲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为5万元,仍亏损2.6万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张某2017年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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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厂4月份因主变压器故障停运10天,则该主变4月份的计划停运系数是()。
A. 33.3%
B. 66.6%
C. 0%
D. 10%
上市公司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6年4月1日,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续签了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XYZ会计师事务所和ABC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同一品牌,共享重要专业资源。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0年度至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2016年9月15日,甲公司收购了乙公司80%的股权,乙公司成为其控股子公司。A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1月1日起担任乙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5年。 (3)B注册会计师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A注册会计师同处一个业务部门。2016年3月1日,B注册会计师购买了甲公司股票5000股,每股10元,由于尚未出售该股票,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B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 (4)丙公司系甲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C的妻子在丙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5)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D曾在甲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工作,于2016年2月10日离开甲公司,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 (6)2016年2月25日,XYZ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甲公司委托,提供内部控制设计服务。 针对上述(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阅读下列材料,指出其中运用了何种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并简要分析说明是怎样运用的。A.把新鲜的杨树叶浸在有水的容器中,并使阳光照射树叶,就会有气泡从叶子表面逸出并升出水面。如果日光逐渐减少,气泡也逐渐减少。如果使之照不到阳光,则气泡完全停止产生。如果继续使之照到阳光,又有气泡逸出。日光强度逐渐增加,气泡也逐渐增加。由此可见,杨树叶放出气泡可能与日光有关。B.人们最初发现腐烂的肉会突然长出蛆来而一直认为蛆:是肉变成的。1668年,意大利医生雷地为了检验这种说法做了一个实验,他把一块块肉放在一个个容器中,有些盖上细布,有的不盖,苍蝇能自由进出那些不盖细布的容器里。结果只有那些不盖细布的容器中的肉才长出蛆来,而盖了细布的容器内的肉腐烂了也不生蛆。由此他断定:蛆是苍蝇产在肉上的极微小的卵长出来的,不是肉变成的。’C.七十年代初,湖北某地区出现了一种原因不明的烧热病,患者皮肤烧热而又少许。一支利•研队深入这些地区调查,发现发病区都是产棉区,而且发病前一年棉田面积都有明显扩大。可是,棉田面积扩大同烧热病有何联系呢?在深入调查中,一位老农患者的谈话引起了科研人员的注意,这位患者说“发病前一年我们队里棉田扩大,棉花大丰收,棉籽多得不得了,每人分了十几斤。”在继续调查中,许多患者还共同反映,那年的棉油味道不好,吃了麻口。又调查了一百多个油厂,以及由他们供应的社队。结果发现,凡是烧热病患者都吃过粗制的棉籽油。于是科研人员得出结论:大量食用不合质量要求的棉籽油同患烧热病有因果联系。
2000年8月,江西第一家肯德其餐厅落户南昌,开张数周,一直人如蜂拥,非常火爆。不想一月未到,即有顾客因争座被殴打而向报社投诉肯德基,造成一场不小的风波。 事件经过大致如下:一位女顾客用所携带物品占座位后去排队购买套餐时,座位被一位男顾客坐住而发生争执。先是两位顾客因争座发生口角,尽管已引起其他顾客的注意,但都未太在意,此时餐厅的员工未能及时平息两人的争端。接着两人争吵上升到大声争吵,店内所有顾客则都开始关注事态,邻座的顾客则停止用餐,离座回避,带小孩的家长担心事态危险和小孩受到粗话影响,开始领着小孩离店。最后二人争吵上升到斗殴,男顾客大打出手,殴伤女顾客后离店,别的顾客也纷纷离座外逃和远远地看热闹。女顾客非常气愤,当即要求肯德基餐厅对此事负责,并加以赔偿。到此时,其影响面还局限于人际范围,如果餐厅经理能满足顾客的要求,女顾客就不至于向报社投诉。但餐厅经理表示“这是顾客之间的事情,肯德基不应该负责”,拒绝了女顾客的要求。女顾客马上打电话向《南昌晚报》和《江西都市报》两报投诉。两报立即派出记者到场采访。女顾客陈述了事件的经过并坚持自己的要求,而餐厅经理在接受采访时对女顾客被殴表示同情和遗憾,但是认为餐枯没有责任,不能做出道歉和赔偿。两报很快对此事作了报道,结果引起众多市民的议论和有关法律专家的关注。事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肯德基被认为对此事负有部分责任,向女顾客公开道歉,并赔偿了部分医药费,两报对此也都作了后续报道。 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应该汲取哪些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