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甲公司向国外乙公司买进生产灯泡的生产线。合同规定分两批交货,分批开证,买方应于货到目的港后60天内进行复验,若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凭所在国的商检证书向乙公司索赔。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银行申请开出首批L/C,乙公司履行装船并凭合格单据向银行议付,开证行也在单据相符的情况下对议付行偿付了款项。在第一批货物尚未到达目的港之前,第二批的开证日期临近,甲公司又申请银行开证。此刻首批货物抵达目的港,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合同严重不符,甲公司立即通知开证行:“拒付第二次L/C项下的货款并请听候指示”。然而,开证行在收到议付行寄来的第二批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再次偿付议付行。当开证行要求甲公司付款赎单时,遭到该公司拒绝。试分析:(1)开证行和甲公司的处理是否合理?(2)甲公司应如何处理?
请结合案例和所学的知识回答问题。
东方公司从红星公司购买了100吨钢材,价值为80万元,要求六个月后付款。红星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东方公司是信用为A类的客户,而且经过计算,80万元在其信用限度之内,便同意了东方公司的要求。半年后,东方公司迟迟未还款,打电话询问,也没什么结果。最后,红星公司派人上门讨债。结果发现,东方公司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经营陷入困境,无力还款。红星公司决定采取“输血”扶植手段来讨债。
问题:
(1)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为客户确定信用额度的方法有哪些?设定客户信用额度还应满足什么条件?
(2)如果实行委托追账,有哪些步骤?
【案例二】某事业单位计量中心建立了一项场强计量标准作为本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经计量标准考核后,了解到所在行政区域内仅有本单位建立了场强计量标准,就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强制计量检定授权,经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计量授权考核合格,承担所在行政区域对社会开展强制计量检定的任务。该项计量标准在有效期满后未及时申请计量标准复查,场强计量标准也没有连续、有效的送检,但是该单位一直对外开展强制检定工作。
问题: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