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请问:
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位置设置()()()

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付春花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
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叶某带小冰(5岁)到一座桥上玩,叶某为了寻求刺激,提着小冰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处,开玩笑说要把他扔到河里去,小冰害怕了并开始挣扎,结果叶某手一滑,小冰掉入河中。叶某急忙去救,但小冰已溺水而死。
问叶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2003年11月26日晚,安徽籍司机刘洋发现所开的自卸车轮胎漏气,就找到岳林街道一补胎店修补轮胎。当时汽车始终未熄火,一个千斤顶顶上汽车后,店主周某就钻到车下工作。几分钟后,周某突然叫了一声“小刘”,刘洋以为周某已经修好了,就发动了汽车,未注意到车下依旧有人。直到开出七八米后,他才听到人们焦急地大喊停车,此时车轮已压过周某的头部。报警后,刘洋即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周某系颅脑损伤而死亡。
问刘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构成?请说明理由。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