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06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 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 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 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 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佩刀刺甲,甲之子丙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甲。有人认为丙“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关于此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错误的?
A. “论心定罪”是儒家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运用
B. 以《春秋》经义决狱的主张是旨在建立一种司法原则
C. “论心定罪”仅为一家之言,历史上不曾被采用
D. “论心定罪”有可能导致官吏审判案件的随意性
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
A. 上报中央列入朝审复核定案
B. 上报中央列入秋审复核定案
C. 移送京师列入热审复核定案
D. 上报中央列入三司会审复核定案
小丽是陈某的养女,在22岁时准备与其结识半年的男朋友结婚。陈某以小丽岁数小、与男朋友认识时间太短等为由,不同意两人结婚,并禁止他们来往。从此,陈某只要发现小丽与男朋友来往,就对她拳脚相加,而且不允许她周末外出。小丽忍无可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 257条第1款的规定(即“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陈某拘役 2个月。根据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所引用的刑法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属于任意性法律规则
B. 该刑法条款对小丽的起诉行为起到了一种确定性的指引作用
C. 法院在该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推理属于演绎推理
D. 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不需要运用价值导引的思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