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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某甲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处罚,就决定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被害人可在7日内向该检察院申请复议
B. 被害人可在7日内向该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C. 被害人必须等候检察院作出维持不起诉的决定书后,才能起诉
D. 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992年3月20日22时许,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警方通过各种力所能及的刑侦技术手段,包括群众走访、悬赏寻求线索、发布嫌疑人模拟画像等,试图还原证据链,但囿于条件始终未能有所突破。此案告破的关键是犯罪嫌疑人一名涉及其他案件的亲属被警方提取DNA检材,经与28年前保存的本案相关物证上所提取DNA检材进行Y染色体比较,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麻继钢。28年后的2020年2月23日,麻继钢被警方抓获。问:本案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
A. 撤销案件
B. 绝对不起诉
C. 酌定不起诉
D. 提起公诉
2021年1月15日杭州一男子郭某(郭其钰)在一次与他人纠纷中殴打了执勤民警,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郭某因汽车维修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报警后民警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并口头传唤郭某等人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然而郭某坚称自己没有犯法,拒绝配合,并以“警车是给犯人坐的”为由拒绝坐警车前往派出所。期间,郭某多次威胁、辱骂执勤民警,在民警多次劝说未果对其强制传唤的过程中,郭某还以拳打脚踹的方式殴打执勤民警,导致两名民警受伤,严重妨害民警执行公务。后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至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官讯问郭某的过程中,表现出悔意的郭某却始终坚持拒不认罪。原来,郭某的儿子小郭就读于某警校,一直成绩优异且即将毕业。郭某说儿子曾告诉他,警察的招录非常严格,如果父母涉嫌刑事犯罪,将影响小郭的录取,因此郭某才拒不认罪。“是否构成犯罪和认不认罪是两码事,即便你不认罪,如果证据足以指控你构成相关犯罪,依然可以依法起诉、依法判刑。”该案承办检察官向郭某解释:“你儿子是警校生,你更应该设身处地为那些民警想想,如果有一天你儿子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如果他在执勤过程中像这样被人辱骂、被人伤害,你又怎么想?”最终,郭某主动表示认罪认罚,并向执勤民警出具了悔过书,还多次表示希望有机会可以向民警郑重道歉、获得谅解。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联系小郭所在学校,得知小郭一贯表现良好,且已经通过公安院校联考、体能考核,正在考察阶段。小郭的老师也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递交了小郭在学校表现的证明,表示希望不要因为其父亲的一时冲动,使一名优秀警校生尚未开始的未来止步于此。为此,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加紧刑事案件的办理,使小郭的考察程序不被影响。另一方面积极促成被害人和郭某之间达成谅解,郭某家属多次前往派出所向当日的执勤民警转达郭某的歉意。鉴于郭某在案发后悔罪态度良好,执勤民警所在的派出所出具了谅解书,表示愿意对郭某的行为予以谅解,给其一个悔过的机会。综合考虑此案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郭某到案后的认罪态度、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萧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问:以下表述准确的是:()
A. 本案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属于法定不起诉
B. 不起诉决定是一种法律上无罪的决定
C. 民警对郭某的强制传唤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D. 郭某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A. 对
B.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