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 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的人,即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作为退居于自身,退居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与共同体分隔开来的个体的人。在这些权利中,人绝不是类存在物,相反,类生活本身,即社会显现为诸个体的外部框架,显现为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 ——参见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 材料2 国家的统治形式可以各不相同:在有这种形式的地方,资本就用这种方式表现它的力量,在有另一种形式的地方,资本又用另一种方式表现它的力量,但实质上政权总是操在资本手里,不管权利有没有资格限制或其他限制,不管是不是民主共和国,反正都是一样,而且共和国愈民主,资本主义的这种统治就愈厉害,愈无耻。 ——参见列宁:《论国家》 材料3 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简述材料中揭示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内容及其本质。
电气设备过热主要是由()产生的热量造成。
A. 天气
B. 电压
C. 电阻
D. 电流
K文化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主营书刊发行业务的企业。该公司为了改善经营状况,自行编纂了一部较系统地介绍S市商业单位的《S市商业大黄页》,拟与出版单位合作出版,以获取较多利润。经人介绍,K文化公司找到了T出版社。 双方洽谈后订立合同约定:T出版社负责编辑、校对、印制和总发行工作,并承担60%的生产费用;K文化公司承担40%的生产费用,并以T出版社特约经销店的名义独家批销该书,所得利润双方对半分成。 T出版社将该选题补报出版计划后,出版了该书并交K文化公司批销。后来,S市新闻出版局检查图书市场时,发现K文化公司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的业务范围只是零售,而且其销售的图书除《S市商业大黄页》外,还有《S市商业大黄页(农村版)》,两书的书号相同,出版时间仅相差3个月。 原来,K文化公司曾要求与T出版社继续合作,对《S市商业大黄页》作增删调整之后出版《S市商业大黄页(农村版)》,T出版社虽然认为这样做意义不大,但与对方进一步商谈之后还是达成了协议:T出版社把《S市商业大黄页》的电子排版文件租给K文化公司,收取租型费2万元,并允许K文化公司对书稿排版文件作适当修改调整后,用T出版社的名义出版发行,书号仍用原来的。K文化公司支付2万元后,就自行编辑、印制了《S市商业大黄页(农村版)》并在市场上批销。在出版发行《S市商业大黄页》的过程中,T出版社的错误行为有()等。
A. 未按国家规定办理专项选题报批手续
B. 未按国家规定办理重大选题备案手续
C. 以合作出版为名买卖书号
D. 委托不具备规定资格的单位批发销售出版物
E. 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牟利
2009年10月,孙某开车行驶至其所在公司附近的路口时,路边一名男子称病请求孙某载他去医院。孙某见其言辞恳切,便让他上了车。上车后,那名男子主动谈车费,孙某没吭声,男子就叫停车,并掏出10元钱扔在驾驶台上,同时左手拔车钥匙,左脚踩刹车板。孙某还没有从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动作中回过神来,便看到从一辆车上跳下七、八个人,卡脖子、反扭手臂将他强行拖下车,并将其带至区交通执法大队。其间,一名戴“执法”臂章的人拿出一式三份的文件要孙某签字,但却用手捂住文件内容。孙某觉得自己本是做好事,却被视为违法,拒不签字,但最后因“内急”上厕所,只好签了字。随后,孙某被认定为“涉嫌非法营运”,并被给予扣车、行政罚款1万元的处分。孙某觉得冤枉,想申述事情原委,却不被听取。万般无奈之下,血气方刚的孙某砍掉了自己的手指头,以证清白。其实,此事件在A市不是个案,以往也曾多次出现过身穿便装的执法人员假装求助过往车辆顺道搭载而被实施处罚的现象。此类现象在当地被称为“钓鱼执法”,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与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A市政府责成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经调查,认定该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为更好地规范行政权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依法行政,区政府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同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