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海关总署下发并执行新政策,规定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清关手续。这意味着,目前大多数通过境外快递走邮关的转运公司业务都没有办法继续正常开展,而这正是“海淘”的主要物流渠道。一名离职空姐因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高达113万余元,被判徒刑11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重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此事引发网友对“空姐代购”的热议,不少淘宝代购商家萌生退意。根据进出境物品报关初步知识,思考以下问题:(1)如何理解和区分进出境物品和货物?(2)对于旅客自身携带的进出境物品,正确的申报方式是什么?(3)是否可以对外交人员检查其随身携带的有关物品?如果外交人员携带了违禁物品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