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 1
Thomas Leung不久前去世,在他遗嘱的第5条和第6条中有如下表述:
(1)我将我在彩虹有限公司的股份无保留地遗赠给我最亲密的朋友Tony。
(2)我将50000港元交给Tony信托持有,作为维修和维护我祖父坟墓的费用。
Thomas的一个忠诚的伙伴Princess声称,Tony信托持有的股份是为她准备的,因为Thomas生前曾告诉过她,他会将这些股份作为礼物送给她。
讨论如下问题:
(1)建议Princess应考虑建立何种信托来对抗Tony?
(2)遗嘱第6条的有效性。
给出充分的理由。 (199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