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4月30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8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于2009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1月1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08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销售成本为180万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09年1月14日,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8万元的坏账准备,假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2月20日,甲公司办公楼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3)2月26日,甲公司获知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丙公司账款10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的60%计提了坏账准备。(4)3月5日,甲公司发现2008年度漏记某项生产设备折旧费用100万元,金额较大。至2008年12月31日,该生产设备生产的已完工产品全部对外销售。(5)3月15日,甲公司决定以2000万元收购丁上市公司股权。该项股权收购完成后,甲公司将拥有丁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6)3月28日,甲公司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甲公司根据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将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作为盈余公积,将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作为应付股利,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调整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要求:(1)指出甲公司发生的上述(1)、(2)、(3)、(4)、(5)、(6)事项哪些属于调整事项。(6分)(2)填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表中各项目的调整金额(调增数以“+”表示,调减数以“-”表示)。(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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