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为代理人,代其与某公司商谈、签订购货合同,并且约定:乙与对方商谈货物单件价格的权限范围仅限于10元-10.5元/每件之间。约定商谈的前一天,乙突然身体不适,第二天难以亲自前往。于是乙找到丙代其前往,乙打电话通知甲,甲也同意了。但是乙在向丙交代事项时,忘记告诉丙:与对方商谈货物单件价格的权限范围仅限于10元-10.5元/每件之间。丙与对方商谈时确定单件价格是10.7元,并签订了合同。下面哪个是正确的选项:
A合同不成立,因为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
B合同是否成立不一定,主要看甲是否事后追认。
C合同成立,但是对于超出的价格部分,甲有权要求丙承担。
D合同成立,但是对于超出的价格部分,甲有权要求乙承担。
2.甲原在公司的销售部门,所以手中有盖了公司章的空白合同。甲被调离后,一直想回到销售部。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甲用盖了章的空白合同与乙公司签订了本公司产品的销售合同。甲所在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催货单以后才知道甲的行为,并回函给乙公司说明甲的情况。下面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选择接受甲与其签订的合同,但要与甲所在公司联系,使合同生效,然后重新与甲公司再签一份有效合同
B乙公司可以选择接受与其签订的合同,但是必须要甲所在公司明确承认甲的行为是代表公司为之
C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因为甲已经不在公司的销售部门,所以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合同的后果上甲本人承担
D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由甲所在公司承担合同的后果
2.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司考第31题)
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
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
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
2.小李是乙公司的普通雇员,任职销售部。一日小李跟部长一起约甲公司代表在一家咖啡厅谈业务,中途部长有急事提前离开,临走时嘱咐小李:负责结账、把甲公司代表送回去;部长特别说明:不要与甲公司代表谈业务上的事,一切等他有时间再约对方谈。小李觉得这是个展示自己能力机会,于是在部长走后便与对方接着谈,并且达成了一致,当场在合同书上签字。小李的行为的后果:
A对于乙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因为部长临走时特别说明,不许他过问业务上的事情。
B对于乙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因为小李不是部长,没有代公司办理业务的资格。
C小李的行为性质是职务代理,对于乙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D小李的行为性质是职务代理,但是对于乙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因为部长临走时特别说明,不许他过问业务上的事情,这是对于小李行为和权力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