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方太配件公司和万通贸易公司均是中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汽车)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2月,中泰汽车财务总监陈文霞给注册会计师李军伟发来电子邮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方太配件公司70%的产品销售给中泰汽车其他子公司,其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账面销售毛利率均为15%,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全国汽车配件行业最近3年的平均销售毛利率约为22%。方太配件公司设立在中国西部地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而中泰汽车其他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信息,财务总监希望李军伟就中泰汽车与方太配件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安排提供税收筹划建议。(2)万通贸易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开支较大,每年发生大额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而中泰汽车的业务招待费开支较小。中泰汽车拟将万通贸易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调剂"到中泰汽车进行税前列支。根据上述信息,财务总监希望李军伟就这一做法提出建议。要求:假定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代李军伟逐项回答财务总监提出的问题。
查看答案
搜索结果不匹配?点我反馈
更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