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程兰,女,4l岁.某工厂工人。 被告人程兰与其邻居华凌素有嫌隙。1998年4月,两人因在楼道堆放物品而发生争执,继而相互厮打。程兰情急之下,操起放在一边的铁锹。华凌即上前抢夺。程兰的丈夫、儿子、华凌的侄子均上前阻拦。在相互推拉的过程中,程兰与华凌先后摔倒。华凌摔倒后又爬起来,一边爬一边大骂程兰,华凌爬起后,走到墙边去拾自己的鞋子。这时,华凌跌倒在地,未能爬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解剖鉴定,华凌系本身患冠状动脉心脏病,因争吵、抢夺铁锹而精神过度紧张,诱发心脏病导致死亡,排除外来暴力打击致死。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被告人程兰对被害人华凌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 任,于是以程兰犯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起诉意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程兰犯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又收集到一些证明程兰推拉华凌的证据,并将案件再次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程兰犯有故意伤害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兰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在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或者过失,华凌的死亡是由于其心脏病发作而引起的,程兰对此无法预见。因此不认为是犯罪。判决宣告被告人程兰无罪。判决宣告后,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问:本案反映出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在刑事诉讼中是何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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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物理灭菌法的是()
A. 辐射灭菌法
B. 微波灭菌法
C. 紫外线灭菌法
D. 热压灭菌法
E. 环氧乙烷灭菌法
高明最近由大冶某总公司委派到下属的油漆厂,担任油漆厂厂长助理, 以协助厂长搞好管理工作。高明毕业于某名牌大学,主修企业管理专业, 来油漆厂之前在公司企业管理处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这次来油漆厂工 作,他信心十足。 到油漆厂上班的第一周,高明深入车间体察“民情”。一周后,他不仅对工厂的生产流程已了如指掌,同时也发现生产效率低下,工人们怨声载道,他们认为在车间工作又脏又吵。工厂对他们的工作环境压根儿就没有改善性措施,冬去夏来,他们常常要忍受气温从冬天的零下10度到夏天的40多度的剧烈变化,而且报酬也少得可怜。 在第一周里,高明还看了工厂工人的有关记录,从中他获悉以下信息: 工厂以男性工人为主,约占92%。50%的工人年龄处于25至35岁,36%的工人在25岁以下,14%在35岁以上。工人的文化程度较低,66%的人小学毕业,初高中毕业占32%,具中专、技校学历的仅占2%。任职时间较短,50%的人在油漆厂工作仅1年或更短,30%的人工作不到5年,工作5年之上的仅占20%左右。 高明将他一周来所了解的情况向钱厂长作了汇报,同时向他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钱厂长,与车间工人们在一起,我发现他们的某些需要没有得到满足,我们厂要想真正把生产效率搞上去,必须首先想办法去满足他们的需要。”没想到钱厂长却振振有词地说:“要满足工人们的需要?你知道,他们是被金钱激励着,而我们是被成就激励着。他们所关心的仅仅是通过工作获得外在的报酬,如能拿到多少工资。他们根本不关心内在的报酬。”钱厂长稍稍停顿了一下,语气更为激忿:“小高,你在车间一周也看到了吧?工人们很懒,他们逃避责任,他们不全力以赴。问题在于,他们对工作本身根本不关心。”钱厂长的一席话使高明颇为吃惊。他认为钱厂长对工人们的评价不太正确。通过与工人们一周的接触,他觉得他了解工人,也相信工人。 于是,高明准备第二周向所有的工人发出调查问卷,以便确定出工人们有哪些需要,并找到哪些需要已被满足,哪些未被满足。他希望通过问卷结果来说服厂长,重塑油漆厂工人的士气。在问卷中,他根据对工人工作的重要程度排列了15个因素,每个因素都涉及到他们的特定工作。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工人们并不认为他们懒惰,只要工作合适,他们并不在乎多做额外的工作。工人们还要求工作具有挑战性,能运用创造性,并激发他们的潜力。比如:他们希望工作复杂多样,能让他们多动脑筋,并提供良好的回报。此外,工人们表达了工作中需要友情的愿望。他们乐于在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工作并互相帮助,分享快乐和分担忧愁,并且能了解到怎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由此,高明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即导致工人忿恨情绪和低的生产效率的最主要的原因来自:报酬低、工作单调和人情冷漠。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你认为油漆厂工人们的主导需求是什么?
以下变化除哪项外,均可造成脊髓损伤()
A. 椎体脱位又自行复位
B. 关节突骨折脱位
C. 棘突骨骨折
D. 椎板骨折并有移位
E. 以上都不是
《民法总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