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4年8月7日,甲出资6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须经甲同意。10月18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了价值1.2万元的货物。
2005年3月15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欠丁的到期债务,甲决定解散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清算,以A企业的财产依法定顺序清偿后,仍欠丁债务5万元,而经查甲个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判断乙于10月18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入价值1.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假设不足清偿丁的债务,分析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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