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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礼物 那年,在美国考得驾驶执照,同时发给一张淡红色的小卡,卡上写着:按照统一的人体捐献法规,当我死之时,我作如下选择: A.捐献我的任一器官和部件。 B.捐献我的心脏起博器官(植入日期为某年某月某日) C.捐献下列部件和器官—— D.不捐献我的任一器官部件和心脏起博器。 以下是亲笔签名和日期。 真新鲜!要是我母亲见了,一定大惊失色。美国人简直是疯子!她虽然不相信“来生转世”之类的说法,但刚领到驾驶执照就谈死,她会认为不吉利。再说捐献器官,把尸体弄得支离破碎,她会认为太残酷。不过,我在a项上作了选择,就是说,一旦发生意外而死亡,我愿意捐献我的任何一个器官和部件。我签上自己的大名,把卡贴在驾驶执照后面,并把“捐献者”三个字的小红点贴在驾驶执照正面。我端详这张驾驶执照,想象万一我遭不测,警察和救护人员赶到现场,翻开驾驶执照一眼就能看见“捐献者”三个字的小红点,就会立即拿我的器官去解救另一个垂危的生命……这是一份生命的礼物,赐予和被赐予都是一种幸福。美国大多数人都愿意做这种选择,我非常赞成这种做法。只是当时,我不曾将此事告诉母亲,怕她整天提心吊胆。 不久前,在一份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一美国青年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根据他生前的愿望,医生摘取了他身上所有的可供利用的器官。两只肾脏分别移植给当地和欧洲的两名肾功能衰竭者,心脏和肝脏分别移植给两名濒临死亡的患者,两只眼球给两个失明者作了角膜移植。这位青年捐献的生命礼物,使四个垂死者重获新生,两个盲人重见光明。当记者访问这个青年的母亲时,她说,她为儿子的行为感到骄傲,同时她还感谢那些接受她儿子器官的人。他们使她儿子的一部分在他们体内存活,她儿子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得以延续。看到他们,就像看到自己的儿子! 我把文章拿去读给我80岁的母亲听,她听了半晌不说话,最后她缓缓地说:“这个母亲实在了不起,只是我这样老的器官,不知还能不能派上用场。” 我激动得一把抱住她:“妈妈!” 请用原文回答“我把卡贴在驾驶执照后面,并把‘捐献者’三个字的小红点贴在驾驶执照正面”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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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月,周某因结婚在某商场购得彩电一台,购机时进行了调试,发现有噪音和雪花,售货员解释说商场干扰比较大,周某未在意便将影电搬回家。1994年4月即发现图像不清,周某便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答复电视机不能退只能修,维修期为一年,于是商场派人对电视机进行了修理。1994年7月周某与妻子正在看电视的时候,电视忽然发生爆炸,造成了周某与妻子多处受伤。周某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损害是因为电视机质量有问题造成的,要求商场赔偿一切损失。商场则辩称此次事故并非电视机质量有问题,而是周某使用不当造成,拒绝予以赔偿。本案的举证责任应怎样承担,为什么?

简述人的能动性原理的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的指示精神,提高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人发[1999]46号),决定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公务员普通话的培训,通过培训,原则上要求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以上水平。

A. 二级甲等
B. 二级乙等
C. 三级甲等
D. 三级乙等

确定企业制订预案的重要依据是()。

A. 企业的地理位置
B. 企业的销售总额
C. 企业现存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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