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两个法人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然使用该房并照原合同如数交纳租金,出租人甲照收不误。此案中,原租赁合同期满后,()。
A. 甲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
B. 甲乙双方存在不当得利关系
C. 默示行为不构成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原因
D. 甲乙双方都以积极的默示表示原租赁合同除租期外的约定继续有效
【案例分析题】甲向房地产开发商乙购买一套期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甲因资金有限,不能一次性付款,于是向银行丙中请按揭贷款,于是,丙银行与甲、乙订立了为甲贷款支付房款的合同,以及将甲的房屋合同担保自己的债权的合同。但在此之前,乙就因资金不足向另一银行丁贷款,以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做贷款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在房屋即将金部竣工之际,开发商乙的商品房预吿不畅,乙携款失踪。银行丁的债权到期后,率先向法院提出实现抵押权的请求,主张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清偿其债权:后来的甲和丙也向法院提出主张所有权的要求。甲主张,其已支付完房款,自然应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丙主张,按揭的性质就是以指定房屋的所有权来担保债权,因此,其应该拥有按揭贷款房屋的所有权。问题:(1)此案有几种民事法律关系,各为什么性质?(2)甲、丙、丁的主张成立吗?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向也然人乙借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丙公司破产案,但此时甲公司所欠乙的借款尚未到期。乙就其担保债权向管理人进行了申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已申请债权进行核査时,债权人丁提出:丙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借款到期后,如果甲公司向乙偿还了全部借款,则丙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甲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向乙清偿债务,乙应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甲公司求偿,当就甲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乙的债权时,乙方可就未能获得清偿部分进行债权申报。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债权人丁提出的丙公司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若在借款到期前,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通过破产分配获得部分清偿,对乙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3)若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部分清偿,在借款到期后,乙应以债权金额还是应以债权未获清偿部分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4)若甲公司主动金额清偿了乙的债权,且乙此前乙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了部分清傍,则对乙己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