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刑事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所遵循的程序。()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人民法院应依法定程序审理简易程序案件,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按公诉或自诉案件一审的规定重新审理。()

法院审理一审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经高级法院批准或决定,延长1个半月;改变审判管辖的,自改变管辖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自补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可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合议庭评议案件,如意见分歧,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少数人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组成人员签名。()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