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情:被告人章某,男,汉族.1963年12月生。1993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8年7月刑满释放。现为某市一酒店承包人。章某所承包的酒店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市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 (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2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4年12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 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下午,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工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5年5月生,系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1)万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等条件,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 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而此时王某也发现章某在欺骗自己,于是跑到当地派出所告发章某的罪行,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民警询问得知详情后,迅速包围了酒店,但是章某负隅顽抗,后将吴乙杀害。最后章某被逮捕?
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基本原理,分析本案如何定罪和量刑(量刑只需说明主要原则)。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案情:
王某是甲公司的采购员,经常代表甲公司到乙公司进行采购,后来,王某辞职离开甲公司,且乙公司知道此事。一日,乙公司新到一批紧俏货物,想问甲公司是否需要,但一时找不到甲公司负责人,遂打电话给王某,让其帮忙问甲公司是否需要,王某并未请示甲公司负责人,即以甲公司的名义定下该批货品,并赶去签订合同。事后,甲公司知道此事,但并未表示反对,并接受了乙公司发来的货物,后来,市场情况突变,该种货物开始滞销,甲公司遂以自己并未订立合同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王某见此情形,决定自己买下该批货物,并与甲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王某款到之日起,货物所有权归王某所有。3日后,王某向甲公司支付贷款,货物仍放在甲公司仓库,约定5日后王某拉走货物。王某支付贷款的第二日晚,仓库发生火灾,将货物烧毁。
问题:
王某代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是美国国际开发署于1970年开发并使用的一种项目设计、计划和评价工具。

不仅能做到调查者和被调查者之间的交流,也能做到被调查者之间的交流。

地区中级法院是否应该受理该案?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