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目前全球最受瞩目的新一代光源,LED因其高亮度、低热量、长寿命、无毒、可回收再利用等优点,被称为是21世纪最有发展前景的绿色照明光源。LED产业链包括LED外延片生产、LED芯片生产、LED芯片封装及LED产品应用等四个环节。一般将外延生产视为这个产业的上游,芯片制造为中游,封装以及应用为下游。产业链的上游具有技术和资本密集的特点,下游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从产业链上看,我国在LED衬底、外延、芯片环节比较薄弱。目前,在从事LED照明灯具产品生产的企业中,高端产品仍然以国外厂商为主。而反观国内LED灯具生产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技术实力弱、产品档次低的现状。我国高光效、高可靠的LED应用产品几乎全部依赖于进口的高档外延芯片,我国的LED外延芯片生产近年虽有很大发展和进步,但仍停留在中低档水平。目前,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随着第一批LED显示屏相继计入更新换代的时期,客户更加注重产品品质和维护服务了,对产品的要求也比以前更高了。因此,“粗放型”的市场模式再也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了,正是看到了这种市场转型特征,一批批在国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一流企业寻机进入中国市场,陆续在国内成立了本土团队,给原本就竞争相当激烈的LED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之所以说他们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因为他们在国外有着多年的经验,产品经历了成熟市场考验,形成了不可抗拒的品牌优势。要求:(1)在新兴产业中,风险与机遇共存,而风险与机遇都来源于产业的不确定性。简述新兴产业中的战略制定过程如何处理好其不确定性。(2)处理与把握新兴产业的机会与风险是最具有挑战性的战略问题。简要分析LED产业中的公司要想取得成功,应该采取的对策。(3)简述新兴市场本土企业可供选择的战略类型及其内涵,分析我国LED企业可选战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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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
A. 审议中央常务委员会报告
B. 决定本党重大事项
C. 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某写字楼工程,建筑面积120000m2,地下2层,地上2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合同工期780d。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招标文件参加了该工程的投标,并以34263.29万元的报价中标。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模式;当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清单工程量的5%时,合同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0.95或1.05;投标报价中的钢筋、土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分别为5800.00元/t,32.00元/m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任命李某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并规定其有权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合同造价进行了分析。各项费用为:直接费26168.22万元,管理费4710.28万元,利润1308.41万元,规费945.58万元,税金1130.80万元。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清单工程量进行了复核。其中:钢筋实际工程量为9600.00t,钢筋清单工程量为10176.00t;土方实际工程量为30240.00m3,土方清单工程量为28000.00m3,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价款调整报告。 事件4: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施工,项目部采用的施工工艺有:小砌块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筑工作;外墙转角处的临间断处留直槎,砌成阴阳槎,并设拉结筋,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5: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等内容和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备案机关要求补充。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事件1中项目经理的权限还应有哪些?应有哪些?
1990年10月,甲市郊区奶牛场在乙市与乙市饲料公司签订一份易货公司。甲市郊区奶牛场以1:1比例用玉米子兑换饲料公司的胡麻饼作牛饲料,双方货物均不得有霉变、搀假。双方还约定,饲料公司送货到奶牛场仓库,同时运回等量的玉米子。如甲市奶牛场无玉米子则由担保人丙市乳制品厂按每公斤3元给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市饲料公司自10月10日至11月20日送胡麻饼50吨。甲市奶牛场用25%胡麻饼配料喂奶牛后,牛群出现中毒现象。虽经全场兽医及工作人员全力抢救,病情和中毒范围得到控制,但仍有部分奶牛和牛犊死亡。奶牛场会同动物检疫站、市卫生防疫站及公证部门和乙市饲料公司负责人,对死牛剖检和取样,最后确认中毒原因为胡麻饼中搀杂菜子饼,由于菜子饼中含异硫氰酸脂高于允许量3倍,致牛死亡。经核算,由于牛群中毒,给奶牛场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1990年12月,乙市饲料公司到甲市奶牛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运回对方未交付的20吨玉米子,但甲方奶牛场坚决拒绝交货,同时提出要求饲料公司赔偿因牛群中毒造成的经济。退回未使用的40多吨胡麻饼。乙市饲料公司以胡麻饼搀有菜子饼属正常比例范围,不同意赔偿。1991年1月5日,甲市奶牛场在本市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委托常虹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注明为“全权代理”。同年1月10日,乙市饼料公司在不知奶牛场已起诉的情况 下在乙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以甲市奶牛场违约为由也提起诉讼。铁西区人民法院收案后,认为本案无管辖权,便将案件移送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争议额未达到中级人民法院收案标准为由,将案件交给本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郊区人民法院发现此案与奶牛场起诉的案件基于同一事实,当事人也相同,便裁定驳回乙市饲料公司的起诉。饲料公司答辩时提出反诉,认为奶牛场违约。甲市郊区人民法院将奶牛场列为原告、将乙市饲料公司列为被告,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饲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退回剩余胡麻饼给饲料公司;被告同时撤回反诉原告违约的请求。承办该案的审判员张军在双方就协议主要条款订立并签字后,要求双方在空白的送达回执上签字,并言明:法院随后制作的调解书内容与协议一致,待调解书起草打印后马上送达给双方。原告委托代理人常虹及被告法人代表表示同意,并把送达日期填写为调解当日。3日后,当原告法人代表收到调解书时,认为调解书中有关事实认定有错误,便到法院找审判员张军,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要求重新开庭审理,不同意再调解。张军告诉原告法人代表,如对调解书有意见可以申诉,原告法人代表表示,事已至此,只好收下调解书,不再申诉。 问: 本案是否应将丙市乳制品厂列为当事人?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