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湖南某服装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商人询购服装。不久,我方收到对方6月13日发盘,发盘有效期至6月19日。我方于6月17日向对方复电:“若价格能降至15美元/件。我方可接受。”对方未作答复。6月18日我方得知国际市场行情有变,于当日又向对方去电表示完全接受对方6月13日发盘。问:我方的接受能否使合同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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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买卖双方订有长期贸易协议,协议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15天内答复,若未答复则视为已接受订单。”11月1日卖方收到买方订购2 000件服装的订单,但直到12月25日卖方才通知买方不能供应2 000件服装,买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要求供货。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我A公司向国外B公司发盘,报小麦200公吨,每公吨235美元,发盘有效期为10天。3天后,B公司复电称,对该批货物感兴趣,但要进一步考虑。2天后,B公司两次来电,要求将货物数量增至400公吨,价格降至200美元/公吨。3天后我公司将这批谷物卖给另一外商,并在第10天复电B公司,通知货已售出。但外商坚持要我方交货,否则以我方擅自撤约为由,要求赔偿。问:我方是否应赔偿?为什么?
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以电传方式邀请我方发盘,我方于6月8日向中间商A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12日我方收到美国B商人按我方发盘条件开来的信用证,同时收到中间商A的来电称:“你8日发盘已转美国B商”。经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我将信用证退回开证银行,再按新价直接向美商B发盘,而美商B以信用证于发盘有效期内到达为由,拒绝接受新价并要求我方按原价发货,否则将追究我方的责任。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国外某买主向我出口公司来电“接受你方25日发盘请降价3%”,此来电属交易磋商的( )环节。
A. 询盘
B. 发盘
C. 还盘
D.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