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33%,增值税税率17%,2001年税前会计利润总额200万元,企业已按会计利润总额提取并预缴所得税66万元。经过审查企业的有关账证资料,发现下列问题:1.5月份购入一条新的生产线,在试运行阶段共生产产品2吨,发生成本8万元,销售后共得款项11.7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8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在建工程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2.12月10日,因开发新产品,购入一台价值8万元的测试仪器,已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在计算本年度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由于是12月份购入,企业尚未提取折旧。购入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8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 3.该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被起诉,并要求赔偿40万元,12月31日,根据法律诉讼的进展情况和律师的意见,认为对原告予以赔偿的可能性在50%以上,最有可能发生的赔偿是35万元。公司作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350000 贷:预计负债350000针对企业错误的会计分录,做出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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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爱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份购进市区一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6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24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商品住宅楼、停车场和精装修写字楼,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开发住宅楼的利息支出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4)精装修写字楼开发成本3400万元(未包括装修成本600万元)。分摊到写字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加罚利息4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5)与住宅楼配套的停车场开发成本48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售房时和业主约定,停车场产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停车场车位全部用于出租; (6)12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2000万元;将精装修写字楼作价15990万元(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产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分红25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最高限额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精装修写字楼用于联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万元。
A. 7582
B. 7614
C. 7860
D. 7810
某商业用房工程,建筑面积15000m2,地下2层,地上10层,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工期自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工程承包范围为图纸所示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合同造价中含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120万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2013年11月12日施工至地上二层结构时,工程所在地区发生了7.5级强烈地震,造成施工单位钢筋加工棚倒塌,损失6万元;地下一层填充墙部分损毁,损失10万元;停工及修复共30d。施工单位就上述损失及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事件二:用于基础底板的钢筋进场时,钢材供应商提供了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施工单位只进行了钢筋规格、外观检查等现场质量验证工作后,即准备用于工程。监理工程师下达了停工令。 事件三:截至2014年1月15日,建设单位累计预付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共计50万元。 事件四: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为5670万元,其中工程款5510万元,利息70万元,建设单位违约金90万元。工程竣工5个月后,建设单位仍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欠款总额1670万元(含上述利息和建设单位违约金),随后施工单位依法行使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事件四中,施工单位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获得多少工程款?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 关于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主要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一般资料:男性,20岁,待业,因主述情绪低落,压抑、厌学,而来咨询。 案例介绍:求助者性格较内向,由于父母教育严格,因此从小学习很努力,成绩也较好。中考时因感冒发烧发挥失常,只考上一所普通中学,而该学校学习环境不好,学生间打架斗殴不断。高一时因不愿意帮别人写作业,不愿意欺负弱小同学等被其他同学辱骂、殴打,感到自己无能,自我评价较低,后逐渐变得拘谨、胆小,学习成绩也明显下降。从此打不起精神,闷闷不乐,自卑感强,认为别人都讨厌自己不愿与自己一起玩,而他人认为其不合群。求助者曾多次想向父母提出换学校又怕父母添麻烦而没说。父母并没在意其异常,只是要求他努力学习,求助者只好坚持上完高中。虽然埋头苦学但成绩始终不理想。两年前未能考上大学,复读一年后仍然没有考上。之后变得很少与人交流,独来独往,家长邻居都认为其不活泼,不像男子汗。求助者不想继续学习,也不想找工作,半年前曾有过一两次工作机会,因自身原因没有坚持下来。每天无所事事,打不起精神,没有自己想干的事情,对什么都没有兴趣,觉得活着没有一点意义,感到极度痛苦。曾多次到医院就诊,发现没有明显器质性病变,医生考虑其可能有:“神经衰弱”、“神经官能症”,建议看心理门诊,但自己不知道有无心理问题。按许又新教授神经症的评价标准,该求助者的病程评分是()。
A. 1分
B. 2分
C. 3分
D. 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