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工厂会计王生发,工作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为此,他多次受到厂长的批评,并在年终时被扣发了年终奖金。王生发对此十分不满,怀恨在心,伺机对厂长报复。一天,王生发乘厂长一人在办公室,怀揣尖刀,以谈问题为由进入厂长办公室,并随手将门关上。谈话中王要求厂长给他发所扣的年终奖,被厂长拒绝。王遂拔出尖刀向厂长刺去,正刺中厂长心脏,厂长当场死亡。作案后,王窜出门外,正遇闻迅赶来查看情况的办公室主任,王又将办公室主任刺伤。后王被厂里工人抓获,扭送到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王生发杀人事实存在,另据王交待,其在会计室工作期间还贪污过公款3000元。于是检察院决定立案。立案后,考虑此案主要罪行是杀人罪,遂与公安机关联系,要求将此案转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接受了检察院的意见,对王生发案件进行了全面的侦查。问:此案中杀人罪、贪污罪,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侦查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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