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租用某建筑公司场地开了一家酒店,并为酒店财产投了10万元人民币保险,后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租金,场地被建筑公司封锁。李某决定放火烧毁酒楼,一是报复建筑公司(因酒店旁边还有建筑公司的其他建筑),二是可以获取保险赔偿金,李某放火后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下列关于本案的意见哪些是正确的?
A. 李某的行为触犯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两个罪名
B. 放火罪与保险诈骗(未遂)罪应并罚
C. 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相竞合,只定放火罪
D. 放火罪与保险诈骗(预备)罪应并罚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公诉案件时,下列哪些选项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人民法院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情形?
A. 对被告人是否犯罪存在疑问的
B. 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C. 对被告人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D. 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加起诉一并审理的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应当如何作出?
A. 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在裁决书中写明
B. 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C.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另行组成仲裁庭进行合议
D.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佟克水与卫林生系同事,1998年4月,佟克水向卫林生借款400元,并写了借条,言明1999年4月底之前还清。1999年7月,卫林生向佟克水催要欠款,并请同事刘国东共同来劝说佟克水,在卫林生出示借条时,佟克水将借条夺过撕毁。卫林生将被撕借条夺回,并用胶水粘贴修补,但借条上佟克水的签名已模糊不清。卫林生于1999年8月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佟克水返还借款,法院开庭时传唤证人刘国东到庭作证,刘国东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到庭,而被告佟克水则在法庭上嘲笑和侮辱审判人员。法院经笔迹鉴定,确认破碎的借条上的字迹为佟克水所写,判决佟克水败诉。佟克水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佟克水找法庭原案审判员纠缠,并顺手将审判员桌上的该案案卷材料撕毁两页。 问: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A. 佟克水撕毁借条的行为
B. 刘国东拒绝作证的行为
C. 佟克水在法庭上侮辱审判人员的行为
D. 伶克水撕毁本案案卷材料的行为